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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然资源部:《建立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公开征求意见


近日,为贯彻落实国务院“放管服”改革要求,规范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建设,避免重复投入,促进时空信息共享,自然资源部对《建立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管理办法》(国测法字﹝2006﹞5号)进行了修订,起草形成了《建立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。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,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后20日。

函件全文如下:


自然资源部关于公开征求《建立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意见的公告

为贯彻落实国务院“放管服”改革要求,规范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建设,避免重复投入,促进时空信息共享,自然资源部对《建立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管理办法》(国测法字﹝2006﹞5号)进行了修订,起草形成了《建立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。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,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后20日。有关意见建议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:一、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:gtchzhc@mail.mnr.gov.cn。二、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:北京市西城区阜内大街64号自然资源部国土测绘司(邮编100812),并在信封上注明“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”字样。
自然资源部2022年11月14日附件  :1. 建立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.doc2. 关于《建立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的起草说明 .wps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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源:自然资源部(点击文末“阅读原文”)


编辑:田     蕾审核:余     青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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